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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11 09:55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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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六、关于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七、关于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八、关于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5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5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滨海新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聘用、流动、考核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三)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好劳动用工和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和建设,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培育、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进行指导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管理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工作。落实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政策。

    (七)负责促进就业与服务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制度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负责职业培训工作,拟订职业技能发展规划,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八)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工作规划,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区管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体系,指导和监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劳动标准。指导和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完善基层调解平台。加强劳动关系工作队伍建设。

    (九)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有关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区科学技术局(区外国专家局)在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6个职能处室;下辖4个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

    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489.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3271.11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9133.88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621.52  万元、农林水支出  273.10  万元。本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  41894.62  万元

    二、关于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部门预算收入  41894.62  万元,与2024算相比增加  1118.89 万元,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9133.88 万元,占 21.80 %;一般公共预算  29489.63  万元,占  70.39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3271.11  万元,占  7.81  %

    三、关于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  41894.62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1118.89  万元,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基本支出  8079.29 万元,占  19.28  %;项目支出  33815.33  万元,占  80.7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38623.5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2152.2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直达资金未使用完结转至本年,本年项目支出中就业补助中央资金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489.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9133.88 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8623.5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2152.2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直达资金未使用完结转至本年,本年项目支出中就业补助中央资金减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350.41 万元、农林水支出  273.10  万元。

    五、关于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623.5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756.4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直达资金未使用完结转至本年,本年项目支出中就业补助中央资金减少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38350.41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  1639.08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直达资金未使用完结转至本年,本年项目支出中就业补助中央资金减少,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5581.00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  1960.85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劳动保障监察(项)”  242.40  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2381.77 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390.95 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2025年办公楼运行经费和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605.03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经费项目支出

    “就业补助(款)”  32769.41  万元,包括:“职业培训补贴(项)” 998.65 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支出“社会保险补贴(项)” 10234.4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公安协勤社保补贴等项目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10725.53 万元,主要用于渤化安置人员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项)” 3496.73 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人员补贴“促进创业补贴(项)” 20.05 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7293.97 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企业吸纳岗位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等

    2.“农林水支出(类)” 273.1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贴息相关项目资金预算,其中: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 273.10 万元,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 273.10 万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贴息

    六、关于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808.18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  70.33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转正、离职人员补记职业年金,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 4478.42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 329.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等。。

    七、关于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6.65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增减。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5.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0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1.65  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增减

    八、关于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5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5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69.07 万元,包括办公费 26.76 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8.21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委托业务费8.00万元、工会经费18.65万元福利费26.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30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77.0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7.0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项目 4.66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72.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金额                    

     33815.33  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5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5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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