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社局关于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2-05-12 17:38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障碍语音播报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规范许可证编号规则,按照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要求,定于近期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有的许可证进行换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时间

    202261日前完成许可证换发工作。

    二、操作步骤

    (一)持有我市发放的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将许可证(正副本)交至人社部门。区级单位设立的机构将许可证(正副本)上交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开发区机构将许可证(正副本)上交至所在开发区人社

    (二)人社部门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形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换发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连同证件一并报送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窗口。


    (三)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窗口按照提供信息制发新许可证后,由区公共就业(人才)中心发回各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明确办理方式证时间2022512-2022520换发新证时间为2022523-2022531。原则上集中收证、统一换发,机构确因疫情等因素无法按时上交证件的,可先收集相关信息(需本机构法人亲自提交情况说明,明确收证时间,)再安排换证

    (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完成收证和《信息表》整理工作后由区人社局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报告,由人才开发处统一安排换证时间,按时将许可证和《信息表》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窗口。报送截止日期为520日(星期五)。《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须经机构盖章确认,避免信息错误。许可证丢失的,需由机构提交书面说明,并在《信息表》中备注。

    业务咨询电话:65306720  孙老师

    换证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35号窗口

    换证联系人:任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66896823  65306717

                               202259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ssbm=&fromcontentid=&enddate=&thirdtitle=&showtitl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rsjadmin&check_checkdate=2022/5/12 17:39:45&check_reasons=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