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社会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08 14:08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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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公布202511月份滨海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违法主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1

    天津市聚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120116MA06GLGQ1K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育才路509

    张博

    [ 津滨]劳监罚字[ 2025] 5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二)(三)项规定,拒不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改正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给予该单位处以罚款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滨海新区人社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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