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2025年1季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60号)规定,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文件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集中发放。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同时缴纳两项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我局对2025年1季度申请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进行了审核。现将拟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22-65306696
邮箱:bhrsjjsygls@tj.gov.cn
附件:滨海新区2025年1季度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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