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滨海新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必学内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阐述、重大决策部署,通过集体学习、知识测验、会前五分钟答题等方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组织参加市人社局和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各类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活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行政职能,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完成人社领域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抓手,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区实现新增就业10.39万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区内企业缴费负担;发挥就业资金杠杆作用,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为企业发放就业补贴。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改革平稳发布,参保扩面扎实推进,新区共计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超10万人,全市排名第一。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全面推动新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预防工作,完成率100%。人才动能进一步激活,抓好《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扛稳人才工作法定职责,聚焦人才发展全链条发力,积极开创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职称自主评审构建“6家中高级评审委员会+3家海河实验室+2家民营企业”新格局,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加速推进累计超300家,人才引育年均总数超3万人。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初步成果,推动我区创新工作列入《京津冀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一口受理、分类处理”维权途径。组织开展“局处长走流程”“青年干部在一线”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欠薪,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考核内容,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安薪行动”,打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失信惩戒“组合拳”。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防止非法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依法严惩“黑中介”和各类以职业介绍为名从事传销、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方式,采取约谈、风险提示、现场督导等分类监管措施,推进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积极利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解决欠薪问题,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纾困稳岗与权益保护并重,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和谐共赢、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2024年初,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室获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目前,全区拥有国家级和谐企业10户,市、区两级和谐企业1145户,工资集体协议覆盖16509户、建会企业覆盖率达到99%,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仲裁当期结案率达到99%,连续10年未发生由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研究制定《滨海新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实施办法》和《平台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意见》,并纳入滨海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健全区级、开发区、街镇、行业、企业“五级调解网络”,现有基层调解委员会839家,特色调解组织20余个。联合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中心,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劳动争议“只进一扇门”“一站式办结”。依托产业(人才)联盟成立劳动关系“和谐驿站”,打造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及行业交流、政企互动于一体的“共建共治共享”平台。
(五)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百姓,面对面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将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到群众“家门口”。今年以来,区人社局组织各类普法活动30余场,服务企业200余家次。结合劳动关系“和谐驿站”“企业劳动关系健康中心”“以案释法”等活动,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专题,在滨海时报、津滨海等媒体上发布信息,利用街镇就业服务智港、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集中宣传活动和抖音、视频号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打造“宣传+指导+服务”用工指导模式,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服务,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大讲堂”、“法律服务街镇行”、“仲裁为民轻骑兵”和仲裁员常态化联系企业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践行“四个亲自”的重要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结合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精神,为系统干部职工讲法治课。召开法治工作会议,专题听取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常态化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常态化到区人社系统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强调工作纪律和服务意识,推动问题力行力改。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深入基层问需,健全信访矛盾处置工作机制,分类推动问题化解。亲自推动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结合部门改革,督促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
三是以廉政建设为保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举办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局主要领导讲廉政纪律党课,传达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组织各室、各局属事业单位集中开展新一轮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责任人,形成风险防范措施责任清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年轻干部和基层单位的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在日常,推动工作作风建设。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区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仍需增强。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有差距。二是依法科学决策仍需进一步规范。部分部门在开展行政决策事项时,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重视不够,程序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运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监管理念能力有待提高。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开展科学决策。继续落实好中心组学法用法、全员学法考法等制度,提高职工法治素养。持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指导人社部门科学决策,做好人社领域法律法规落实。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持续抓好行风建设,推广“就近办”“打包办”“全区通办”,不断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进一步妥善化解争议纠纷。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不断完善“调裁审一体化”运行机制,注重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是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同步推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业促进法、天津市人才工作条例等人社领域政策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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