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5 11:04      来源: 区人社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完善本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 法规、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检查,参加跨区域执法中涉及我区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参与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开展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具体按照市人社局会同区人社局提出的区人社局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执行。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依照法定授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天津港等特殊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2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14,507.01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14,507.0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14,507.0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514,507.0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4,507.01,占1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09,906.4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509,906.42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其中:基本支出2,509,906.421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14,507.01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14,507.0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906.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9,906.42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906.4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906.42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3,916.40元,支出决算为2,509,90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7%。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2,143,916.40元,支出决算为2,509,90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聘两名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509,906.4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509,906.42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其中:

    人员经费2,402,297.2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07,609.1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8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8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