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滨海新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聘用、流动、考核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三)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好劳动用工和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和建设,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培育、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进行指导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管理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工作。落实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政策。
(七)负责促进就业与服务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制度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负责职业培训工作,拟订职业技能发展规划,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八)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工作规划,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区管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体系,指导和监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劳动标准。指导和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完善基层调解平台。加强劳动关系工作队伍建设。
(九)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有关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区科学技术局(区外国专家局)在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6个职能处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2,430,487.06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8,440,902.81元,增长75.1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增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增加就业见习补贴和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贴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6,657,745.9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70,882,271.6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增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增加就业见习补贴和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贴资金等。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657,745.97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6,219,207.2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69,577,465.6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增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增加就业见习补贴和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贴资金等。
其中:基本支出69,002,057.41元,占16.19%;
项目支出357,217,149.86元,占83.8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16,870,493.73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1,502,202.80元,增长69.9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增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增加就业见习补贴和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贴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6,541,138.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385,595.45元,增长69.9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增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增加就业见习补贴和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贴资金等。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541,138.6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016,065.64元,占99.39%;农林水支出2,525,072.98元,占0.61%。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3,735,224.27元,支出决算为416,541,13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7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38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1,963,06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2,143,916.40元,支出决算为250990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本年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4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调剂预算用于2021年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项目尾款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7,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调剂预算用于2022年“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试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费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4,122,928.86元,支出决算为22,911,871.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本年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3,402,979.01元,支出决算为3,738,402.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81,079.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技能大师补贴(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1,950,000.00元,用于发放技能大师补贴;追加2022年人才基金(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100,000.00元,用于2022年全国信创与人工智能发展博士后学术论坛高质量发展资金;追加2023年人才基金(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117,720.00元,用于滨城人才服务证配偶未就业补贴;局属事业单位追加2022年人才基金(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185,000.00元,用于人才需求调查与人才图谱精绘课题;局属事业单位追加2023年人才基金(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289,000.00元,用于滨城人才季系列招聘、人才讲堂、人才联盟沙龙活动;局属事业单位追加“三支一扶”人员补贴预算1,882,311.74元,用于“三支一扶”人员补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7,479,7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项目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拨付培训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9,984,321.1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调剂预算用于拨付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7,8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004,42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渤天化工搬迁人员安置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专项支出预算用于拨付渤化、公益岗人员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2,322,41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调剂预算用于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转项目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拨付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224,800.00元,支出决算为7,045,56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调剂预算用于拨付就业创业房租补贴等专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75,200.00元,支出决算为82,380,3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中央直达)预算用于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专项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年初预算为7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5,07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预算1,825,072.98元,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专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9,772,988.76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4,181,367.2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列入基本支出范畴。其中:
人员经费46,406,717.6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3,366,271.0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6,500.00元,支出决算34,02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2,480.00元,完成预算的51.16%;较上年增加4,313.82元,增长1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规划使用公务用车,节约公务用车加油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黄南州、市局调研等接待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30,0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60.00%;较上年增加293.82元,增长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规划使用公务用车,节约公务用车加油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执法案件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30,0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60.0%;较上年增加293.82元,增长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规划使用公务用车,节约公务用车加油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执法案件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6,500.00元,支出决算4,02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2,480.00元,完成预算的24.36%;较上年增加4,020.00元,增长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活动未安排就餐。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825,059.56元,比2022年增加10,181,089.56元,增长619.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10,231,400.00元列入基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45,746.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80,299.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65,746.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15,746.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1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9.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已对5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57,240,376.7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3年度已对16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金额75,000,000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17
联系方式:022-6530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