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社会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1 15:18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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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规定,现依法公布2024年7月份滨海新非法使用童工的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违法主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1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龙都温泉洗浴有限公司

    911201167182446885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二号路2185

    尹传星

    [津滨]劳监罚字[2024]3

    该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20243月份违法使用两名童工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给予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

    天津自贸试验区蒸蒸百上洗浴服务中心

    92120118MA06A7N53M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东丽湖餐厅东侧

    刘忠梁

    [津滨]劳监罚字[2024]4

    该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20243月份违法使用一名童工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给予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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