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08 10:59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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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规范履行法定职能,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主题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争创全国示范区积极贡献力量。

    一、主要举措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必学内容,坚持领导头、以上率下,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阐述、重大决策部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宪法》《民法典》和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参与做好复检迎检工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接受区依法治区办中期评估织党员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组织参加市人社局和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各类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活动。

    (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抓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以人力资源产业园为核心打造公共就业服务聚集区,创新性建立就业见习共享中心,以“政府+企业”、“线上+线下”、“市场+点位”模式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深化开发区+街镇结对帮扶机制,制定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打造滨城通办模式,建设服务要素统一的滨城“就业服务智港”载体,完善三级基层就业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局处长走流程”“百人入千企”“青年干部在一线”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自觉践行群众路线。高度重视做好练兵比武工作,多人荣获天津市练兵比武标兵。

    认真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重要要求,落实“春笋行动”,高度重视促进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在招标采购等领域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惠企稳岗举措,出台企业用工专项补贴政策,支持引导民营、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就业。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永不落幕”的招聘服务。积极落实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模式,赋予用人单位职称评审充分自主权。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健全日常检查机制,推进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管理,督促在建项目整改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检查在建项目540次,下达整改建议书52份,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建设,充分发挥“两个平台作用。扎实做好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工作。全区2023年累计解决欠薪线索6424件,审核通过率97.13%,为2261名农民工解决工资2604万元。做好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工作。共涉及到平台上在建项目 306个,召开培训会、约谈会51次,与银行见面座谈,沟通解决工资发放相关问题11次,消除预警2100余条次。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困稳岗与权益保护并重,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依法化解劳动争议,长效根治欠薪,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和谐共赢、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2023年初,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获得人社部认可,打造产业链“劳动关系和谐驿站”“构建调裁审一体化机制”等创新工作在全国推广。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评“天津市金牌社会组织”。

    加强常态化根治欠薪工作力度,促进劳动者安“薪”乐业。加强源头预防,督促存量项目落实“五四一”制度“双账户”制度,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加大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健全区级、开发区、街镇、行业、企业“五级调解网络”,现有基层调解委员会839家,特色调解组织20余个。深入做好“调裁审一体化”机制建设,实现劳动争议“只进一扇门”“一站式办结”。用好E仲裁”和“云调解”平台,实现劳动争议全流程线上处置,构建“预防处置一门,线上线下一体”的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辖区劳动争议的快速实质化解全区现有国家级和谐企业10家,市级和谐企业61家,区级和谐企业742家。建会和谐企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80%以上矛盾争议实现案前化解。依托产业(人才)联盟先后成立信创产业、海洋装备制造、融资租赁、智慧城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华科孵化器等多个劳动关系“和谐驿站”,打造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及行业交流、政企互动于一体的“共建共治共享”平台。着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制定《滨海新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实施办法》并推动落实积极构建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成立全市首家“零散务工人员工会”和“互联网行业团工委”,覆盖区内近500家平台企业、近5万从业人员。

       (五)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和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结合劳动关系“和谐驿站”“企业劳动关系健康中心”“和合文化大讲堂”“工伤保险伴你同行”“专栏普法”“以案释法”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提高人社法律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专题,在滨海时报、津滨海等媒体上发布信息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相关法规及解读等内容,积极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利用社区共建等传统宣传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百姓,走进建筑项目工地、社区和企业,面对面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与社区共同开展以“社会保障普法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将人社政策带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的“最后一公里”。打造“宣传+指导+服务”用工指导模式,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服务。牵头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做好形势分析研判、隐患风险监测和企业裁员指导,及时发现劳动关系领域相关问题并做好处理。加强劳务派遣企业监管,强化事后监管,劳动力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践行“四个亲自”的重要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结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系统干部职工讲法治课。定期听取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组织专题研究,提出工作要求重视执法支队队伍建设,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派出专班督促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二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常态化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常态化到区人社系统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强调工作纪律和服务意识,推动问题力行力改。结合开展大调研活动,聚焦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深入基层问需。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亲自部署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以廉政建设为保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传达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洁教育。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组织各室、各局属事业单位集中开展新一轮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责任人,形成风险防范措施责任清单,共梳理各类风险点54个,制定防控措施122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年轻干部和基层单位的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在日常,推动工作作风建设。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区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个别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有待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学法用法的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健全,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多元,群众的知晓率有待提升。在提高服务对象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方面创新招法还不多,源头治理的举措还不够丰富,劳动人事领域争议仲裁案件依然较多。三是行政执法覆盖面还不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运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监管理念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欠薪问题仍然较多。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落实,持续深入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落实好中心组学法用法、全员学法考法等制度,提高职工法治素养。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同步推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项普法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妥善化解争议纠纷。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不断完善“调裁审一体化”运行机制,注重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四是持续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持续抓好行风建设,继续落实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推广“就近办”“打包办”“全区通办”,不断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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