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总工会 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1818-2020-00001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
成文日期: 2020-01-09
发文日期: 2020-01-28
废止依据:
联合发文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总工会
有效性: 有效

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总工会

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新区及各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总工会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结合工伤预防工作目标,做好政策宣传,强化预防费使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是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是提高用人单位的工伤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为加强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滨海新区工伤预防相关工作,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55号)的要求,经研究,建立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联席会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区工伤预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综合评估并审议已经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实现各部门之间与工伤保险、工伤预防有关的数据信息共享等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总工会、新区各社险分中心等部门组成,区人社局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主管工伤保险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工伤保险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并推荐1名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相关部门。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相关部门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

1.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2.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登记表

附件1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的召集,做好成员单位间的协调工作,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伤浮动费率机制,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重大工伤事故的伤残职工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等。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对有关医疗机构的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疑似职业病病例督导企业到具备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鉴定和治疗;做好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等。

区应急局:负责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相关数据建立信息互通交换共享机制,对重大工伤事故进行查处等。

区总工会:负责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工会,帮助用人单位做好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和工伤事故预防的教育;加强工伤职工维权工作,积极介入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跟踪工伤待遇支付进程,监督工伤职工各项权益落实情况等。

各社险分中心: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办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签订工伤预防项目服务协议;参与工伤预防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及时做好资金拨付、信息披露等工作。

附件2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领导

郭长民

职 务

副局长

联系方式

65306681

责任处室

养老工伤室

主 任

邵月贵

联系方式

65306699

联络员

刘柱

电 话

65306751

传 真

65306705

手 机

13752113824

注:1、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一般为本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局长、副主席、副主任。

2、责任处室为本单位具体负责工伤预防工作相关处(科)室,明确处(科)长姓名和联系方式。

3、联络员不仅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还承担工伤预防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请留存座机、手机和传真电话。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分管领导

张卫芳

职 务

工会主席

联系方式

63378505

责任处室

综合执法监督室

主 任

韩强

联系方式

65305823

联络员

肖金萍

电 话

65305850

传 真

65305774

手 机

13821268543

注:1、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一般为本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局长、副主席、副主任。

2、责任处室为本单位具体负责工伤预防工作相关处(科)室,明确处(科)长姓名和联系方式。

3、联络员不仅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还承担工伤预防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请留存座机、手机和传真电话。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分管领导

于学民

职 务

副局长

联系方式

65305610

责任处室

调查评估室

主 任

仝聚和

联系方式

65305651

联络员

郭建亮

电 话

65305658

传 真

65305656

手 机

18622228626

注:1、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一般为本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局长、副主席、副主任。

2、责任处室为本单位具体负责工伤预防工作相关处(科)室,明确处(科)长姓名和联系方式。

3、联络员不仅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还承担工伤预防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请留存座机、手机和传真电话。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

分管领导

李庆国

职 务

副主席

联系方式

65309899

责任处室

权益保障部

主 任

刘海宾

联系方式

65309250

联络员

杨秀红

电 话

65309557

传 真

65309335

手 机

13752091316

注:1、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一般为本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局长、副主席、副主任。

2、责任处室为本单位具体负责工伤预防工作相关处(科)室,明确处(科)长姓名和联系方式。

3、联络员不仅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还承担工伤预防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请留存座机、手机和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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