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曹可诉天津市卡卡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1488号)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
天津市卡卡台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曹可诉你单位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1488号仲裁裁决书》。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1488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3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人民币:7518.6元(柒仟伍佰壹拾捌元陆角整);
三、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2025年7月工资,计人民币:5253元(伍仟贰佰伍拾叁元整);
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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