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战睿晶诉天津芒果创客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1210号)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
天津芒果创客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战睿晶诉你单位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5]第1210号仲裁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1日至7月6日期间的工资714元、经济补偿金7500元,以上合计8214元(捌仟贰佰壹拾肆元整);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3年6月至2025年8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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