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贾红双诉天津津净检测计量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津滨劳人仲裁字[2025]第60218号)裁决书的公告 |
天津津净检测计量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贾红双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裁字[2025]第60218号)。
津滨劳人仲裁字[2025]第60218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5年2月14日解除。
2、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间的工资3908.05元。
3、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0000元。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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