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佳慧诉天津圣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裁决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407号)的公告 |
天津圣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蒋佳慧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407号仲裁裁决书》。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407号仲裁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工资,计人民币:62400元(陆万贰仟肆佰元整)。
本裁决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对本裁决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决书自从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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