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秦俊方、王红福、郭宝玉、岳万贵诉天津市俊远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696、698、700号)仲裁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23 17:55      来源: 区人社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天津市俊远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秦俊方、王红福、郭宝玉、岳万贵诉你单位请求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696号仲裁决定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698号仲裁决定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699号仲裁决定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700号仲裁决定书》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696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因申请人接到开庭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期到庭参加庭审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698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因申请人接到开庭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期到庭参加庭审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699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因申请人接到开庭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期到庭参加庭审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4]第700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因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准予撤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ssbm=&fromcontentid=&enddate=&thirdtitle=&showtitle=&maintyp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rsjadmin&check_checkdate=2024/8/23 17:58:23&check_reasons=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