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4月29号离职,但是公司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医疗救助补助金。从离职到现在,差不多已经快两个月了,公司在5月16号左右给我办理了退工和减员在大港社会保险基金分中心。唯独没有给我办理一次性医疗救助补助金,让我无法享受工伤十级的待遇,我这段期间我找了很多相关部门,例如社保基金分中心,劳动稽查,还有劳动仲裁,还有工伤科嗯,但是都互相推脱,办不了劳动仲裁跟我说劳动仲裁管不到这一块,不能立案。然后我找律师,律师让我找稽查科,但是劳动稽查科让我去找仲裁申请仲裁,我去申请仲裁,仲裁又不管,管不了。然后尊敬的领导,我就想问一下,如果像这种事儿,单位一直不配合,也不提供公章,也不给工伤人员办理,然后像我这样的工伤人员是不是享受不了这个待遇了?必须得单位配合,然后单位不配合,社保那边就办理不了,然后劳动稽查科也不管,仲裁也低不了啊,那就没有人管了,没有任何措施了吗?。希望社会保险基金中心与劳动稽查科能给我一个回话。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区人社局回复: 您因工伤待遇问题已在我局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立案申请,我局仲裁部门已受理该劳动争议案件,且该案件正在排庭处理中。您反映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因公司已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办理。经办仲裁员在与您沟通中告知您,会依法处理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您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回复无异议。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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