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通知 |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规范许可证编号规则,按照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要求,定于近期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有的许可证进行换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时间
2022年6月1日前完成许可证换发工作。
二、操作步骤
(一)持有我市发放的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将许可证(正副本)上交至人社部门。区级单位设立的机构将许可证(正副本)上交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开发区机构将许可证(正副本)上交至所在开发区人社局。
(二)人社部门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形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换发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连同证件一并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窗口。
(三)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窗口按照提供信息制发新许可证后,由区公共就业(人才)中心发回各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明确办理方式、收证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20日,换发新证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31日。原则上集中收证、统一换发,机构确因疫情等因素无法按时上交证件的,可先收集相关信息(需本机构法人亲自提交情况说明,明确收证时间,)再安排换证。
(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完成收证和《信息表》整理工作后,由区人社局向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报告,由人才开发处统一安排换证时间,按时将许可证和《信息表》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窗口。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20日(星期五)。《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须经机构盖章确认,避免信息错误。许可证丢失的,需由机构提交书面说明,并在《信息表》中备注。
业务咨询电话:65306720 孙老师
换证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35号窗口
换证联系人:任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66896823 65306717
2022年5月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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