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6 14:14      来源: 区人社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切实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等问题,现就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和解决群众、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非个人原因引起的“办不成事”情况,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企业的满意度。

    二、主要职责

    现场解答群众、企业关于政策、经办等方面的问题;接待群众、企业投诉,解决服务场所内群众、企业反映的非个人原因(如网站不稳定、操作规程不清晰、工作人员态度差等)导致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办得慢等问题;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办事困难人员提供代办服务;收集优化流程要件、完善政策措施等意见建议,帮助群众、企业“办成事”、“办好事”。

    三、人员安排

    选派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有条件的可以安排大厅值班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闭环管理机制

    设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对“办不成事”事项登记汇总,按职责分类派转至责任部门核实处理,对于简单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向群众、企业解释原因,持续跟踪,直至办结。

    (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原则上不得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企业说“不”,确需给予否定答复的,按照层级请示后再行作出,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三)动态监管机制

    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成事。

    五、相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群众、企业权利的重要途径和具体实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之一,认真负责、耐心细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要切实发挥作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要通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集中处理解决群众、企业办事过程中的各种“疑难杂症”,让“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成为“办得成事”的终点站。

    三是要及时沟通交流。“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新设立的窗口,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反馈问题,充分发挥好“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作用。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83218290)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