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外地员工留津过节一次性稳定 就业补贴经办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6 16:54      来源: 区人社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号)和市就业政策部署会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现明确“外地员工留津过节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经办事项如下:

    一、补贴对象

    向外省市户籍员工发放“留岗红包”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企业申报补贴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未离开天津;

    (二)企业依法为申报补贴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连续缴纳2021年1月、2月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三)企业已经向申报补贴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发放“留岗红包”,且每人不低于300元。鼓励企业匹配更多资金提高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申请材料

    (一)《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表》;

    (二)《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留津过节承诺书》(附《在津过节外省市户籍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三)“留岗红包”发放凭证(需员工本人签名确认)

    五、经办流程

    (一)各开发区企业补贴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各开发区企业于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各开发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2、各开发区人社局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金保二期系统核查申报企业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社保缴费等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各开发区人社局整理申报、审核材料留存,填写《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汇总表》加盖公章报滨海新区人社局。

    4、滨海新区人社局汇总全区情况向滨海新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二)塘沽、汉沽、大港工作片区企业补贴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就近向街镇经办部门或塘沽、汉沽、大港工作片区劳动保障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经办部门初审申报材料,并通过金保二期系统核查申报企业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社保缴费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街镇经办部门每周五向塘沽、汉沽、大港工作片区劳动保障中心报送,工作片区劳动保障中心复核。三个工作片区劳动保障中心分别汇总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工作片区劳动保障中心整理申报、审核材料留存,填写《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汇总表》加盖公章报滨海新区人社局。

    4、滨海新区人社局汇总全区情况向滨海新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监督检查

    区人社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提供虚假材料、冒领补贴的,一经发现,及时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表》

    2.《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留津过节承诺书》(附《在津过节外省市户籍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3.《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汇总表》

    2021年1月26日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