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助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15 11:08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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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为扎实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助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助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滨海新区技能人才工作不断加强,技能人才占产业工人的比例不断提高,但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技能人才培养的内生动力不足、培养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还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扎实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滨海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的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实现科教兴区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重要的支撑和技能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不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快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技能型产业工人数量明显增加高技能型人才占比显著提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类高技能人才队伍达到技能型人才总25%,使技能人才结构和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

    、主要政策措施

    (一)强化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

    1、开展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计划。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完善创业大学培训模式。统筹利用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推广“四单式(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单、政府买单)培训和创业大学培训模式,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开展免费职业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办法,搭建互联网移动教育培训平台,方便劳动者通过网络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院校建立创业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并给与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房租补贴。深入落实《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滨党发﹝2017﹞1号),对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对已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给予每人不高于1000元补贴

    2、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部分职业院校新区重点产业企业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构建紧密联系的职业技术教育联盟,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校企合作培训教师进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学徒,按照规定给予带训费补贴、见习费补贴、实习补贴等政策资金支持。

    3、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深入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模式,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2018年起在滨海新区范围内选择30家左右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50-100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单位及师傅给予补贴

    4、引导各类培训资源与产业用工需求有效对接以新区支柱产业对技能工人的需求为重点,调整和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满足社会需求,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技能训练基地在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实现新区发展对紧缺、急需技能工人的需求。对确定的“紧缺”、“非常紧缺”的工种,每培训1人给予承接订单的培训机构分别600元、800元的补贴。职业院校一次性向缺工企业输入实习人员5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按照每人800元给予奖励补贴。新区人力社保局定期向社会公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5、强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加快建设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积极推动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先进制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新区财政给予设施设备费补贴全区范围内遴选技能大师,并对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工作室一次性工作经费补贴20万元及大师生活费补贴每年5万元资助期限3年,计划到2020年遴选80名新区级技能大师。积极探索“互联网+职工素质提升新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研发滨海新区职工网上学习系统”发挥好在线学习培训、模拟实操、网上考试、工作展示交流等功能作用。

    (二)推进多元化评价,改善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

    6、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结合市人力社保局工作安排,依托驻区央企完善的评价体系,积极推动企业行业协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发职业培训包”,在国家职业标准框架内,结合企业或行业的生产服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设置评价要素,组织开展考核鉴定。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2015〕90号)文件精神,对项目开发企业和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包开发难易程度,给予A 16万元、B13万元、C10万元的开发经费资助

    7、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使用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健全完善。评价的社会化基础上,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的人才评价新体系;在评价内容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技能人才的主要标准,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对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的评价,重点考核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关键生产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评价方式上,采取现场评价和专家认可相结合的办法,对于在企业生产实践中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经企业技能人才考评专家组评定为业绩优秀者,直接报市鉴定中心认定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8、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遴选2-3家优秀职业院校或企业,按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和要求,积极申报大赛集训基地。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的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提升竞赛技术标准,修订职业技能竞赛规程和工作规则,制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优秀单位奖励办法,建立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表彰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滨海新区技能大赛补贴管理办法》按照不同的大赛等级给予组织经费补贴。

    (三)搭建交流平台,加大高技能人才交流引进。

    9、加大滨海新区引进国际化高技能人才工作力度。将海外高技能人才纳入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的引才范围,从新区以外引进的符合滨海新区技能大师遴选条件的可直接遴选为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并享受相关的政策扶持和待遇。在招商引资中,可一并引进关键技术岗位的高技能人才。支持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技能专家等产业发展急需紧缺或掌握一流技术技能在本行业具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10、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专业市场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原单位必要的培养补偿费用。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树立高技能人才国际化的理念,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国际化合作项目,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和举办有关国际性的产业工人技能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滨海新区产业工人队伍的国际竞争力。

    (四)重视高技能人才使用,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11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建立统一的职业院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贯通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定,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工人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制定出台的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贯通办法,积极协调研究也制定滨海新区实施意见。

    12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分职业(工种)建立技师协会开展同业交流。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用人单位在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制定使用滨海新区发展的技师、高级技师奖励政策

    (五)完善产业工人权益保障机制,促进稳定就业。

    13、加强对劳动者劳动技能的培训工作。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经济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加强对劳动者的技能培训。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就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从战略的高度做好新时期的就业培训工作,在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提高职工的技能和素质,改善企业的就业结构,帮助职工实现弹性就业。提高建立完善的劳动者就业责任制度,积极的在企业内部开展就业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不断地改善培训基础设施,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

    14、以保障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产业工人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就业方面,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着力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公平、提高就业质量;收入分配方面,着力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社会保障方面,着力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解除产业工人后顾之忧。

    、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注重落实考核。

    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区发改、财政、工信、国资、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强产业工人技能人才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实施技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目标考核体系和办法,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技能人才建设的新格局。成立领导小组,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张晨光组长,副局长王东杰任副组长,各功能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合理使用。

    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技能人才投入机制,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滨海新区技能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技能人才基础设施设的建设人才培养经费。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重点保证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由人力社保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三)创新宣传形式,营造社会氛围。

    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养的典型案例,宣传重要作用突出贡献、工匠精神;倡导新的求学、择业观、成才观,让技能人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和影响力,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图、微平台有热议,努力营造浓厚的“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新风尚。

    (四)强化工作基础,构建信息化管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和企业要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人才队伍现状,做好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训规划,提出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加快技能人才信息统筹整合,建立完善信息库,着力打造高技能人才同业交流、联合攻关、培训深造的社会化、开放式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人才信息管理服务意识,为人才培养和使用提供切实帮助,引导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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