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技能大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25 16:02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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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功能区人力社保局、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滨党发20171号)、《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34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滨海新区技能大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18年计划遴选20名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各区域申报名额任务见附表,申报数量不低于名额任务数。

    二、申报条件

    在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行业内拥有公信力和话语权,从事技术含量高、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职业(工种),或是某行业的主体职业(工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在生产服务或教学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民间能工巧匠。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三)在开展技能交流、带徒传艺等方面贡献突出,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技能人才;

    (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五)近两年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获得者;

    (六)掌握传统民间工艺,具有绝技绝活,并具有带徒传艺能力的能工巧匠。

    各有关单位应注重推荐《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和滨海新区重点产业从业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不列入选拔对象;已入选市级以上技能大师的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工作实行书面公开申报,申报人,需填报《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大师申报表》(主要事迹可加页),并提供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10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二)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负责核实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并于630日前按管理区域报功能区人社局及塘、汉、大就业训练中心,各受理单位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复核后报新区人力社保局。

    (三)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开展评审,成立由相关行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师及高级工程师、职业院校技能专家等组成的滨海新区技能大师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评审提出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建议人选名单。

    (四)建议人选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以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滨海新区技能大师遴选工作,必须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把关,推荐人选应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等部门意见。

    (二)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着重突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业绩,主要包括:推荐人选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市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取得的成绩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曾经获得的主要荣誉。

    (三)具有绝技绝活的民间能工巧匠由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推荐

    (四)各组织单位要确实将遴选工作做到位,将政策宣传到位,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在开展推荐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新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联系电话:65306742)。

    附件:

    1.申报名额分配表

    2.滨海新区技能大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大师申报表

    4.滨海新区技能大师评分细则表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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