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怀玺诉天津千领时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裁决(津滨劳人仲案字[2022]第1295公告 |
天津千领时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单怀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2]第1295号》。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2]第1295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2年12月19日解除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6000元,2022年11月6日、11月13日休息日加班费461.5元。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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