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企业用工专项补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16 16:16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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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关于实施滨海新区企业用工专项补贴的通知

    一、重点企业是如何界定的?

    答:专项政策和细则中的“重点企业”是指:填报《滨海新区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系统》的企业和参与人社部门布置的企业用工问卷调查的企业。《滨海新区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系统》是滨海新区人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发的,意在时时掌握区内企业缺工情况和招工需求,预判全区用工形势,为制定具体用工帮扶举措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此系统已于2022年12月正式启动,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各开发区人社局下发企业账号,持续收录新区产业链龙头企业、大型制造业企业、制造业配套企业和保供企业。有用工需求的各类企业可与人社部门联系填报此系统。

    二、招聘服务补贴的对象是谁?

    本政策及实施细则中招聘服务补贴对象是指:为滨海新区举办专项招聘或提供招聘展位的外省市相关单位和机构。

    三、本政策与其他政策补贴补助项目有相同或类似的内容如何操作?

    答:如果是同一补贴对象,政策文件中没有规定可以叠加享受的,不能双重或多重享受,申报单位可就高选择途径申请。

    四、政策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及后续用工服务保障是一个整体,政策执行自动态监测起始时间2022年12月1日开始,试行至2023年12月31日。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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