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政策解读 |
一、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申报时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的,参保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可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参照执行。
二、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渠道有哪些?
答:企业可到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键申报”系统、天津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提出申请。
三、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标准是多少?
答: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2020年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四、哪些单位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答:对审核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或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的,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也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五、裁员率如何计算?
答:裁员率=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人数。
六、今年关于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要求是什么?
答:2021年,关于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申请补贴时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17
联系方式:022-6530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