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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印发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十项重点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 2020-09-2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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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人社领域诚信建设工作,提升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人社局结日前印发《市人社局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将在人社领域大力推行,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将全面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诚信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实施方案》包括四方面内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10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

    一是加强人社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完成与全市平台对接,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二是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相关主体信用行为,对诚实守信和违法失信行为建档留痕,形成市场主体、自然人信用档案。

    三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比例和频次。

    四是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

    五是认真做好“黑红名单”认定,依法依规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等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认定,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

    六是依法实施联合奖惩,对被列入“红黑名单”须人社部门联合奖惩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主体,依法追究失信责任,并予以公开公示。

    七是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和违法失信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才项目或职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骗取补贴等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违法失信行为。

    八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九是积极探索“信易+”惠民便企应用,积极探索“信易创”、“信易保”等“信易+”应用示范项目,形成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应用。

    十是开展诚信主题宣传,广泛宣传诚信建设的措施和成效,宣传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宣传诚信典型和联合激励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保障《实施方案》的落实,市人社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协调解决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将诚信建设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全局重点检查内容,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以《实施方案》为指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导考核,坚持依法推进、规范发展,以用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主要任务,补齐短板,全面推进人社领域诚信建设,提升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提升全市诚信建设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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